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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
罗13(当在人前行光明的事)
- 掌权的若罚恶赏善;基督徒当顺服。掌权的若与神为敌,我们要抵制他,勇敢地站在神的一边
- 不可亏欠人——尊重、钱财…
- 基督徒当在光明中行事,不做见不得人的暗昧之事。要披戴主基督,远离私欲
罗14(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 所疑惑的事:在真理上没有错误,只是个人习好不同。在这类的事上要彼此接纳
- 神的国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基督徒要品行端正、与人和睦、充满喜乐;走歪路、常与人起冲突、常哭丧着脸,这不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 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不确定对错不要做,免得犯罪。一老姐妹的见证:在美国信主后回台湾度假,看到信主前爱吃的猪血糕。很想吃,但心里觉得基督徒不能吃血。挣扎后还是吃了。信主前吃猪血糕从来没事;但那次吃后,严重过敏。她的结论:她犯罪了,被神管教。的确如此,因为她所做的不出于信心,所以犯罪了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罗马书 13:1-2)” 这里“在上有权柄的”个人认为应该是指执政掌权的,执政掌权的权柄是从神来的,所以我们要服从权柄,但掌权的不能用权柄来抵挡神。以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使用权柄的人是要按神的心意使用权柄,而且神赐的权柄也有范围的,是用来行公义,管理地上的事的。“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罗马书 13:4)” 所以若不按神的心意使用权柄,神也会管教的。我们服从权柄乃是顺服神的命令。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罗马书 13:8) ……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罗马书 13:14)” 这是神给我们基督徒的行事准则。我们行事为人要讨神的喜悦。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 (罗马书 14:6)” 我们要持守主的真道,我们每个人都要按照神的话去行,但人对神的话的理解有可能不同,我们只要凭着信心去按主的话去行,因为将来主要按照我们所信,所思,所行来审判我们。若我们所行的符合神的心意,我们必有平安喜乐与我们同在。反之圣灵会责备我们,帮助我们回转认罪。
14章里论断是judge审判/定罪的意思,所以我们不可以论断(审判/定罪)弟兄姐妹,因为审判/定罪在主。但我们应该可以凭着爱心与信心劝勉或指出弟兄姐妹不足。我们所做的一切当凭着信心与爱主爱人的心去做。应为经上说“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 (罗马书 14:10-12)”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当是向主做的,因为“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也面对神的审判。所以14章并不是说我们看见弟兄跌倒也不去管,而是说我们没有定罪的权柄,我们要行在光明当中,我们所行的不可以绊倒弟兄。“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 (罗马书 14:22)” 愿主的话光照我们,使我们能行在光明中,凭着信心与爱心践行主的教导,使我们将来可以坦然面对主的审判。
好像没有看到这个条件啊?谁并怎么来判断掌权者呢?
很好的问题,我想这是结合圣经其它地方的记载来说的。比如使徒行传4章,18於是叫了他們來,禁止他們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 19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 20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所以,在上掌权的若与神为敌,我们当勇敢顺服神,而不是顺服人,甚至为此付上代价,甘愿为真道受辱,被逼迫。主耶稣说,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感谢主!
谢谢回答。“掌权的若罚恶赏善;基督徒当顺服”这一段也有其他经文说到吗?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罗马书 13:4) ……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罗马书 13:6)” 这里的他们我认为是指“在上有权柄的”。所以执掌权柄的人是神的用人和差役,他们必须服从神的命令行使权柄。
现实中的例子就是科罗拉多丹佛市的蛋糕店老板因着信仰而拒绝为同性恋婚礼制作结婚蛋糕而被告。关于同性恋婚姻的法律是违背神的旨意的,因着我们的信仰,我们当拒绝这样的法律。但这样做是要付代价的,蛋糕店老板一直面对法律控告和各样的逼迫。同样当同性恋者要求牧师为他们主持同性恋婚礼时,也是同样的挑战。当今社会基督徒的生活是会面临挑战与逼迫的。所以我们要求神给我们能力在各样的挑战和逼迫中能够持守我们的信仰,为主做见证。
趁早睡醒
一個清醒的屬靈人是什麼樣子?對在上掌權的,能看到背後權柄的源頭-神,並相信神仍掌權,而他們不過是神的用人。不要急著評斷掌權者是否敬畏神、照神的心意而行,然後再決定他們是否"配受"我的恭敬順服。這段經文是對我們說的,當盡上公民在法律上的義務-納稅、守法,還有行善,這不只能叫世人稱許的(因此歸榮耀與神),最重要是對我們的靈性是有益的。
而一個清醒的屬靈人對弟兄,是「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不要論斷起爭論的事,不使弟兄姊妹灰心跌倒。例如在某些枝節教義的領受上針鋒相對,在方向和作法上互不相讓,在言語和態度上咄咄逼人。這都叫我們失焦、內耗。當記得「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一個清醒的屬靈人知道「黑夜已深,白晝將近」,在這個黎明前最黑暗的世代,謹慎自省、自守,「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端正,披戴主耶穌」。這話是神對我們說的,要清醒,不要還醉生夢死;當覺醒,不要歲月靜好;要警醒,因為危機四伏!
羅13:12-13a「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
這兩節裡,非常喜歡保羅用的「白晝」與「光明」,那麼地生動,那麼地具有有吸引力。我們若是脫離「黑夜」與「暗昧」,便能進入「白晝」與「光明」;帶上了「兵器」,剛強無懼,打那好仗;「端正」地行事為人,不偏離主道,走在主光中。
弗5:8「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