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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
太15-16
- 古人的遗传,包括教会的传统,未必都是真理。当这些与圣经的教导有冲突时,基督徒当遵守圣经的教导。
- 迦南妇人不是以色列人,无权从大卫的子孙得好处。但是,她的谦卑和信心让她得到了所求的。
- 邪恶淫乱的世代可以用头脑研究自然界,但看不清神的作为,因为里面的眼睛是瞎的。法利赛人熟读圣经但拒绝圣经见证的基督;撒都该人读圣经只信他们头脑认为可信的部分,拒绝他们认为不可信的部分(例如,死人复活)。
- 彼得得了启示,认出耶稣是基督,但很快就被魔鬼迷惑来拦阻主的工作。一次蒙神光照不保证能持久行在神的旨意里;所以要警醒、警醒、警醒…
- 教会有权柄,像古时的先知那样宣告神对人的审判,例如:你若不悔改、接受耶稣为主,就必灭亡;你若悔改、接受耶稣为主,就必得救。
- 基督的教会将在风吹、雨淋、水冲中坚强屹立—任何势力都无能摧毁教会。这是主的应许!放心吧,基督徒!基督徒必须跟随主—走主走的人生路:一切为荣耀神而行。基督徒必须舍己,否则不是真基督徒:只为自己活的人,他生命的主是他自己,不是基督。一边为自己活,一边为主活的人是同时侍奉两个主,违背第一诫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回应与祷告:荣耀以先必有降卑,基督如此,我们亦是如此。
“ 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譯靈魂;下同
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26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A。地上肉体的生命(现在)
B。天上属灵的生命(将来)
C。不灭的灵魂
D。随着肉体消失的灵魂
可否请精进同学解释一下上段经文,到底指的是肉体A,灵魂D/C 还是B?
耶稣死里复活,是失去了A 然后又拿回了A。
上段经文里,凡是为主失去了A,必得着A(就是必可以复活?),还是说为主不怕失去A,反而可以保全A?还是说为主失去了A,必得着B 或者C? 谢谢解惑????
我个人的理解是“必丧掉生命”和“必得着生命”的生命指的是永生的生命。其他的生命可以理解为“地上肉体的生命”。26节的两个生命既可以理解为“地上的生命”,也可以理解为“永生的生命”。这里主应该是告诉我们要看重永生的生命(与神同在的生命)。
传道书 12:7 “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 神。”
马太福音 10:28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 我相信灵魂不灭,死亡不是人的最终结局。跨越死亡之后,不是永远与神同在=天堂,就是与神永远隔离= 地狱。
我想有位殉道的宣教士说的一句话,很好地解释这句话:He is no fool who gives what he cannot keep to gain that which he cannot lose.
用無法永遠留存的身外之物,換取絕不能失去的永恆事物,這樣的人絕不愚昧。
神喜悦人心灵诚实的敬拜祂,遵守祂的诫命。神恨恶假冒伪善。“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马太福音 15:8-9)” 求主鉴查我,圣灵提醒我,使我能以真诚的心敬畏主,遵守主的话。
“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马太福音 16:24)” 舍己真的很难,求主让我能够靠着主学习舍己,真正做主的门徒。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馬太福音 16:24
这话真是很难。难怪主说这是窄门小路。然而主的教训是清楚明白的。唯愿在这条十字架的道路上走得更坚定。
小时候去姥姥家拜年,从长辈们收到几块压岁钱。那天大街上有来演节目的。姥姥告诉我把钱放家里,别带出去。我不放心,硬是放在口袋里出去看戏,结果全丢了。那时的几块钱是很大的数目。这段经历可以帮助解释主的这段话:当我们紧紧抓住自己的生命,不肯全然交给主掌管时,我们必定会失掉生命——太多的“盗贼”来抢夺我们的生命,我们靠自己根本保不住。全然交给主管理,看上去自己失控了,但是恩主会替我们保住性命。
第一,在马太福音16:5-12耶稣以酵做比喻教导门徒要防备他们的错误的教训,耶稣强调正确观念的重要性。观念是会带来后果的(Ideas have consequences),用正确的观念指导行动会带来正面的效果,而错误的观点会带来伤害。所以我们一定要提防错误的观念。
第二,在现在这弯曲悖谬世代,有些话听起来都很好听,但实际上是不符合神心意的,我们要时刻警惕,把我们听到的跟主的教训做比对,如果符合圣经,即可遵守,不符圣经,就要摒弃。比如马太福音15:1-20提醒门徒不可借着遗传(tradition传统),废掉了 神的诫命,因为我们都是罪人,而且受世俗影响,我们思考问题,看待世界,说话,为人处事,一定要提醒自己,遵从圣经世界观。比如圣经让我们要爱我们的敌人(马太福音5:44),但有人说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圣经说我们要爱人如己(马太福音22:39),不要只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立比书2:4),但有人说应该各家自扫门前雪。
第三,耶稣跟门徒说,“你们要听,也要明白”(马太福音15:10),就是让门徒真的明白主的意思,要真正明白,而不是一知半解,其中应该包括怎么应用圣经,有时候我们把圣经上个别经节用在一件事上,妄下结论,这样会误入歧途。我前些日子看到一个邀请人到加州来堕胎的广告,竟然在广告上引用马可福音12:31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他们罔顾圣经出埃及记30:13不可杀人的教导,竟然拿出马可福音12:31来混淆视听,必招致主的愤怒。
马太福音16:24-28 和合本
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作“灵魂”。下同)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 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
这句我有点不太明白。
1.为啥是照着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呢?
2.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 —— 和前一句,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是呼应的吗?新约中哪一处有这样呀?
新约里很多处在说明同一个意思。比如:
1
2
3
这些都指向一个奥秘:如果我们恋慕自己为自己精心设计的“生命计划”,那我们必“丧掉生命”;如果我们舍弃这个从出生到现在一步步的计划,那我们必“得着生命”。原来是非要取舍啊。原来是非要出舒适区啊。 求主保守我的心,在灵里不断地为我祷告代求,让我能够摆正自己的活着的标杆,不再由着世界的价值观,而是由着属神的价值观直跑。
「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嘴巴上的敬拜,何等容易,何等廉價,何等顯眼,何等體面,何等容易自欺欺人。主啊!但袮所要的是甚麼呢?是敬畏你的心、是聽命、是順服、是與神同行。